
交警部门调解的协议能不能推翻?哪些事故不能通过交警的调解解决?哪些案件交警不能调解_刑事案件能不能调解?
哪些案件交警不能调解?
哪些案件交警不能调解
发生事故后,当事人为了尽快解决问题,会选择通过交警部门调解的方式结案,这样可以避免一起诉讼,当然能够调解的交通事故在国外被称为“幸福车祸”,没有人员受伤双方能够调解赔偿。并非每次都能够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在下面的情形下,是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来解决问题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
1、当事人提供不出,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5、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
6、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鉴定(包括重新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自行达成事故赔偿协议的条件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下达成的赔偿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赔偿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一方当事人又以原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并确定相应赔偿责任。
所以、当事人可以自行达成赔偿协议,但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赔偿协议不能作为确定赔偿责任的直接依据。
综合上面的介绍,对于交警不能调解的案件,法律有相应的规定,交警应该告知相关当事人。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交警不能调解案件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王海英律师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哪些案件交警不能调解——哪些事故不能通过交警的调解解决?
哪些事故不能通过交警的调解解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1、通常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双方应当在现场等待交警的到来,以及通知保险公司等等交警会到现场对于情况进行勘察,在勘察之后要对于整个的过程有一个相对比较公正的认定,以及对于双方责任有一个初步的划分。
2、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情节比较轻微,并没有对于双方有着太大损害的话,就可以在交警的协助之下来进行协商解决,也就是和解,那么此时交警在这个过程当中起到的就是调解的作用。
3、交警这个作用是比较关键的,因为如果能够在现场调节解决的话,就没有必要闹到法院上去,这对于人民法院的工作量和工作效率都是一个非常大的缓解。交警的责任也会减少很多,所以一般情况下,交警都会选择在现场进行调解,但总会有一些情况是交警没有办法进行调解的。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王海英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哪些案件交警不能调解——交警部门调解的协议能不能推翻?
一、交警部门调解的协议能否推翻
在我国的审判案例中,法院一般认为,如果交通争议案件事实清楚,事故责任方应当予以赔偿。
交警部门在对交通事故处理时,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进行了调解,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且已经履行完毕,双方已经不存在争议。但是如果以同一事实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不符合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的基本原则,所以会依法裁定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二、律师代理交通案件的流程
1、一审
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不符合立案条件
裁定不予受理
裁定驳回起诉
不服
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
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
内进行答辩
通知当事人进行
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
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上诉
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二审审理
维持原判
改判
发挥重审
宣判后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3、二审
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上诉的判决
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
改判
发回重审
4、宣判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
5、申请再审
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以上就是王海英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交警部门一般来说就是协调解决的一些部门,交通部门应当对对相应交通事故的案件进行处理之后确定相应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哪些案件交警不能调解——刑事案件能不能调解?
刑事案件可以调解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符合规定的刑事案件是可以进行和解的,由司法机关主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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